最新公告:
最新资讯
全国服务热线:联系我们
445-885-0052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三层L区374室
- 邮箱:
- ct@shanghaixj.net
- 电话:
- 445-885-0052
- 传真:
- +86-183-4807
以虚假装修工程合同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添加时间:2024-05-17 10:20:49
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间,被告人李某在大连市沙河口区等地,捏造刘某杰、赵某冬曾参与沙河口区中央大道A标段内部装修工程的事实,委托律师在沙河口区法院对深某公司等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李某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包含刘某杰、赵某冬二人内容的记工本、考勤表等证据,致使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基于被告人李某捏造的事实,作出两份民事判决书,均判决深某公司等赔偿赵某冬、刘某杰劳务费。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犯虚假诉讼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假借追索劳动报酬进行虚假诉讼是常见的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对“讨薪”“借贷”等批量司法确认案件,人民法院始终保持高度敏锐性,打“假官司”的人付出“真代价”,增加虚假诉讼人员的违法成本,进而引导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合法有序主张权利,严守诚信诉讼底线,保障市场经济平稳有序高效发展。米乐m6官网 mile米乐m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