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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米乐平台 米乐官方网站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部于2024年1月31日下发的《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由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之部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现就问询函中有关事项回复说明如下:
一、关于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8,260.05万元到-14,640.94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6,714.18万元到-13,401.46万元,亏损幅度同比大幅扩大,主要原因为预计难以收回宝能系公司应收款项,对全部宝能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减值损失所对应的会计科目、欠款方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原因、减值计提金额,并说明相关欠款方发生信用减值的具体时点及依据;(2)结合上述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相关减值计提金额的测算方式,相关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充分,以及前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是否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针对宝能客户减值情况,检查宝能客户的回款情况、项目进度情况,对比查看同行业对类似债务纠纷房企的计提比例,并收集宝能集团社会面新闻以及关注涉诉情况;关注宝能出现明显信用风险的时间点,检查项目回款期间变动情况,核查公司前期计提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前期的减值计提相对审慎,但由于我们尚未完成科新发展2023年报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程序还在执行过程中,应收账款函证、公司期后回款情况等关键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我们需获取更为充分的审计证据,目前尚无法对公司本次对宝能客户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相关计提是否准确、充分以及前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是否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意见。我们将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对贵部问询的上述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具体审计意见以具体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于建筑装修装饰业务。根据前期公告,公司2022年度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约为70%,且对宝能系公司有较大依赖。业绩预告显示,公司装饰装修业务整体毛利率下降,且原大客户宝能系公司陷入债务危机,相关合同款项预计回收难度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各季度建筑装修装饰业务收入金额、毛利率,以及环比变动情况和原因;(2)以表格形式列示本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及是否为宝能系公司、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分别披露原始合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金额及后续合同变更金额)、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及实际完工日期、年初及年末履约进度、报告期收入确认金额、项目回款情况等;(3)结合上述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财务状况、履约能力以及应收款项回款等情况,说明自相关合同签订以来客户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如存在相关客户信用风险显著提高的情形,请进一步说明公司仍继续执行相关合同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相关合同对价是否很可能收回,合同是否需要重新评估,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4)自查上述客户是否与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业务往来或其他资金往来等。如是,请进一步说明相关合同定价设定的依据及是否具有公允性,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确认收入金额、应收款项余额、结算金额及结算时间,对未回函的客户查明原因并实施替代测试;4、对主要工程项目的完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访谈项目部、客户、供应商,并与账面所确认完工进度对比,评估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6、检查工程项目本年已经发生的成本,核对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并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同时根据已发生合同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及收入,测试其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9、针对宝能系客户本期确认的收入,抽取大额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并对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核实项目具体情况;通过工商查询、搜集公开报道资料等途径检查宝能系客户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检查合同、产值记录、工程进度单等会计核算资料,重新评估其合同收入及预算成本是否合理,评价其项目执行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10、针对本期新增的客户收入确认,除执行以上程序外,增加通过工商查询、合同/函证联系人比对、走访确认等方式对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确认,如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现场项目走访查看公司现场管理情况、检查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核查项目招投标资料、供应商价格比对、核查资金流水情况(包括回款以及支付供应商款项)等核实项目的实际情况,评判其项目承接的商业合理性;11、分析确认应收账款减值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核实项目诉讼情况,检查项目期后收款情况并且取得管理层关于单项计提的情况说明,评价其恰当性和充分性;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抽样复核收款条款等关键信息,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复核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公司本期宝能系客户信用风险较以往年度显著提高,公司基于维系最基本的业务关系以及信用方面等因素的考虑继续执行相关合同具有一定的商业合理性,初步判断公司重新评估后对宝能系客户2023年相关收入不进行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由于我们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分析程序、函证等实质性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仍待进一步获取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三、关于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对润庭广告的增资事宜并拟开展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度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收入金额、毛利率,并说明该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包括商业模式、客户及供应商情况、相关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的主要权利及义务、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方式及相关依据、盈利模式等;(2)结合上述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在该业务中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及理由,以及相关收入符合时段法或时点法的确认原则及理由;(3)结合2023年度该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分析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对客户或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公司实现产品或服务价值提升的方式及具体内容、是否能够独立计算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等,并进一步说明该业务收入是否为“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收入,相关收入是否应当予以扣除。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1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接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监管工作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自查核实,同时与年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对《监管工作函》中的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原因、减值计提金额,并说明相关欠款方发生信用减值的具体时点及依据;(2)结合上述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相关减值计提金额的测算方式,相关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充分,以及前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是否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负面信息陡然升级;涉诉也逐步显著增加;三季度公司屡次推动相关回款也均无明显进展;整个宝能系资金困难,经营进一步恶化,继续支付相关工程款情况不乐观”;以及参照同行业类似情况的相关减值计提比例区间(50%-100%);同时,考虑到我司诉讼追款程序正在推进中,相关欠款公司也并未破产清算,基于上述情况经讨论,综合评估判断,于四季度末对宝能系客户组初步统一采用按80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2),前次预计的业绩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新增与股份支付相关的列举项目,修改了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等若干列举项目。公司在之前进行业绩预计时,对其理解不够充分,未将符合经常性损益确认标准的政府补助划分进经常性损益。公司将符合经常性损益确认条件标准的政府补助分类为经常性损益后,经初步估算,相关业务对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517万元,因此对前次发布的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本次修正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核算结果,仍属预告数据。公司将于2024年3月30日正式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请以该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