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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郑雅曼)近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充分运用“法院+行业协会”调解机制,将一起涉及三方利益、案情复杂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悉,王某与合伙人共同经营某装修公司,2019年,装修公司与某餐饮公司达成合作,约定装修公司承包餐饮公司的装修工程,装修款据实结算。2020年9月,工程完工并交付,双方未办理结算。后来,王某从装修公司退股,装修公司将该工程的债权转让给王某。而该笔工程款却始终未与王某结清,王某多次联系未果,将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40余万元。
承办法官王露发现,双方对工程量存在争议;同时被告还另外提出了工程质量问题及工期延误两项异议。王露认为,被告为当地特色餐饮企业,直接进入实质审理极有可能出现两个以上司法鉴定事项,将极大地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为减轻诉累,经双方同意,案件被委派至武汉建筑装饰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王露全程跟踪指导。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只待确认最终细节。
此时,再起波澜,双方又突然改弦易张不同意调解。餐饮公司表示,合同是与装修公司签订,担心装修公司再据此主张款项,要求装修公司向王某出具结算尾款的授权。王某表示,自己有权收取尾款,现已退出公司,还要授权是强人所难。
调解团队再次研判,一致认为之前调解已达成初步意向,结果来之不易,决定接力化解,通知装修公司参与调解,厘清其与王某之间的财务关系。
然而,装修公司表示,项目联络、工程施工都是王某负责,公司已将债权转让,担心参与调解后,若后续装修出现问题又会给公司惹上麻烦,不想“掺和”进来。
法官与调解员耐心释法,告知不愿再“掺和”进来的装修公司,彻底厘清与王某之间的关系,能够避免再出现纷争。公司权衡利弊后,主动配合调解。在法官主持下,三方到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餐饮公司一次性向王某支付工程款25万元,装修公司与餐饮公司间的权利义务结清。调解结束一周后,王某如约收到工程款。
就此,一场涉及三方主体,可能触发多项鉴定程序的复杂案件,通过法官与调解员不懈努力,“零成本”、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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