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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狮装饰(83702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添加时间:2024-07-02 21:55:53
山东雄狮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1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8,708,842.2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3,454,296.60 元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18,900.00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9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20元人民币现金。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18元。
(3)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7月 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